弗格森输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
已认证
弗格森输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
已认证
1 设备验收方式和标准
3.1.货物到达后 2日内需方应对数量、尺寸、材质、外观完好性等进行检验、指导安装完成后及收组织验收,并向供方出具《设备验收报告》,如有异议应在验收时书面提出,对于需通过试用才能发现的设备内在质量问题*迟应在设备安装验收前提出。保压方式:充压0.3Mpa,运行1小时无涉漏,如需方未及时进行检验或提出异议的,视为数量符合约定且质量合格。
3.2.验收执行标准为:按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方案设计制作指标。
2 设备质保期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需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未征得供方同意,需方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任何改动。
5 违约责任
5.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5.2.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解决合同纠纷所发生的交通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6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8 其他约定事项
设备按双方确认的技术图为合同附件。
相关方案
更多
企业名称
弗格森输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用代码
913204043235622942法人代表
孙二毛注册地址
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松涛路58号成立日期
2014-12-29注册资本
1,688万(元)有效期限
2014-12-29 至 2044-12-28经营范围
输送机械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研发及销售;气力输送系统工程、粉体输送系统工程、自动化流水线生产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0-810-0069转9469
虚拟号将在 秒后失效
使用微信扫码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