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碳酸钙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市环保局开展了碳酸钙企业(灰窑暂缓)环保手续补办工作,受理时间为即日至10月31日。
为规范提升全市碳酸钙行业发展,有效遏制碳酸钙行业环境污染,我市于今年6月开展了碳酸钙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在进行大量调查和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目前已基本完成碳酸钙企业调查登记、规划集聚点选择、企业分类整治方案制订工作。因历史原因,我市碳酸钙行业有许多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无序生产和经营的状况,对于那些认清形势,积极响应市政府整治要求,按照各乡镇(街道)的企业分类整治方案,承诺限期整治到位的碳酸钙企业,市环保部门给予既往不咎的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允许补办环保手续。而对于那些逾期未补办环保手续的企业,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结合各乡镇(街道)企业分类整治方案,对于符合异地搬迁和原地技改条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碳酸钙企业(除灰窑以外),由本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递交书面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环保部门出具书面通知;已经环保部门审批,但未经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文件进行备案。
为规范提升全市碳酸钙行业发展,有效遏制碳酸钙行业环境污染,我市于今年6月开展了碳酸钙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在进行大量调查和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目前已基本完成碳酸钙企业调查登记、规划集聚点选择、企业分类整治方案制订工作。因历史原因,我市碳酸钙行业有许多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无序生产和经营的状况,对于那些认清形势,积极响应市政府整治要求,按照各乡镇(街道)的企业分类整治方案,承诺限期整治到位的碳酸钙企业,市环保部门给予既往不咎的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允许补办环保手续。而对于那些逾期未补办环保手续的企业,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结合各乡镇(街道)企业分类整治方案,对于符合异地搬迁和原地技改条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碳酸钙企业(除灰窑以外),由本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递交书面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环保部门出具书面通知;已经环保部门审批,但未经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文件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