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青海省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不断快速增长、产业布局分散、能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等问题,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四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对青海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青海省将停止对碳化硅、电石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备案,改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同时将对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进行清理整顿,2010年以前,青海高耗能行业不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将全部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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