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资源优势,推进有序开发,形成内源型经济优势”,是河源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硅资源(石英石资源)是河源市9大优势矿种之一,充分发挥硅资源优势,推进发展硅精深加工产业,对提高河源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水平、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意义重大。
一、正确审视硅资源开发现状
(一)“储量大、质量好”是最大优势
据有关地质专家分析研究,河源市石英矿资源丰富,是华南地区罕见的优质石英石资源基地,资源储量及矿石质量可与“中国石英中心”——江苏省东海县相媲美。
一是成矿分布好。河源市石英石主要分布在源城白石嶂(火沥山)→东源县蓝口、柳城→龙川县佗城南径、黄石黎咀、麻布岗东与兴宁交界处的咸水一带,整体位于河源深断裂带上,成矿地质条件优越,具有巨大的成矿潜力,是开发石英矿的理想宝地。在东源曾田、连平、紫金等其他局部地段,亦蕴藏有石英矿。
二是资源储量大。目前河源市仅在东源县蓝口至柳城镇一带进行勘查,估算预测总资源储量约2.2亿吨。其他地区均为地质调查估算资源量,其中源城白石嶂(火沥山)约1亿吨,龙川县约1亿至1.5亿吨。据此估算,全市石英矿总资源量约在4~4.5亿吨,超过江苏东海石英资源总储量3亿吨的规模。
三是矿石质量优。河源市石英矿石矿物成分简单,矿石与围岩界线清晰,易选。有害组分Fe2O3、AL2O3、CaO、TiO2、P2O5等杂质含量较低,符合工业要求,矿石质量较好。根据石英矿勘查规范,河源市石英矿为Ⅰ类矿,局部地段石英矿洁白无暇,SiO2含量可达99.99%,可用于制造特种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等,与江苏东海石英石质量相媲美。
四是开采条件佳。河源市石英矿矿体裸露地表,矿层厚1.5~85m,平均厚大于20m,上覆层厚0.5~3.5m,剥采比小,适宜露天开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及环境地质条件简单;矿石放射性含量低,成矿区位于基本地震烈度Ⅵ度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有资源、无产业”是最大短板
尽管河源市石英石资源丰富,但由于发展理念、资金实力、技术市场滞后等方面原因,致使河源市在石英石资源开发利用上长期处于“有资源、无产业”状态,资源优势远未得到发挥,与河源市石英石资源基地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
一是开采利用程度低下。目前河源市有开采许可证的石英石矿山8个,其中东源县7个、紫金县1个,合计石英石保有储量约200万吨,占全市石英矿总储量份额较小,其中最大的约110万吨,其余的约在10~30万吨。东源县作为目前河源市石英石资源开采加工企业最聚集的县区,现有石英石生产加工企业32家,主要聚集于柳城、蓝口一带,主要生产加工石英干砂和潮砂,是硅产业最初级的原料,而硅精深加工业尚无涉及。
二是资源产品价格低下。由于河源市硅精深加工业没发展起来,目前河源市石英砂主要销往省内的珠三角地区和省外的浙江、江苏东海等地,石英砂价格约在100~200元/吨。而这些石英砂被加工成浮法玻璃后,每吨价格在2000元;加工成熔融石英后,每吨价格在2500元;加工成硅微粉后,每吨价格在5000元;加工成碳化硅后,每吨价格在7000元;加工成太阳能玻璃后,每吨价格在1万元;加工成石英管后,每吨价格在4.5万元;加工成多晶硅后,每吨价格在100万元;加工成单晶硅后,每吨价格在300万元,价格悬殊十分巨大。
三是经济效益水平低下。目前河源市石英砂年产量约在50万吨,年产值约0.8~1亿元,年税收约2000万元。而江苏东海每年大约消耗100万吨石英砂,用于精深加工石英玻璃管、熔融石英、碳化硅、硅微粉、电光源、晶体谐振器、玻璃制品等10多个系列的数百个品种,创造了110亿的年产值,10多亿的年税收。随着该县太阳能组件、集成电路等一批高新技术项目的陆续步入产业化生产,规模效益还将进一步提升。与之相比,河源市资源投入产出比仅及该县的2%,差距巨大,推进河源市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迫在眉睫。
二、科学提升硅产业发展理念
(一)树立“拥硅为王”理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及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兴起,对硅材料产品的需求迅速增加,95%以上的半导体器件、99%以上的集成电路均用硅制作。目前,硅产业支撑了2000多亿美元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数以万亿美元计的电子、计算机、通讯等信息产业及太阳能光伏产业。正因为如此,硅产业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朝阳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我国也已将硅产业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而石英石资源作为硅产业发展的基础原料,正在成为战略投资者争夺的焦点。谁拥有石英石资源,谁就占据硅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为此,河源市经贸局应该深入贯彻落实河源市委、市政府推进资源有序开发和大力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的战略决策部署,切实树立“拥硅为王”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和十分珍惜宝贵的石英石资源,牢牢把握石英石资源开发利用主动权,千方百计开发利用好石英石资源,决不浪费和贱卖资源。
(二)树立“链式发展”理念
由于硅固有的物理和化学特征,决定了石英石是一种用途极为广泛的原料资源。依据现有工艺技术及产品用途,石英石资源可用于制造硅微粉、石英玻璃、玻璃制品、压电晶体谐振器、高纯晶体(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等6大产业链系列产品,其中硅微粉系列产品广泛用于化工、电子、集成电路(IC)、电器、塑料、涂料、高级油漆、橡胶、国防等领域;石英玻璃制品直接带动电光源、灯具、电器附件以及整个照明电器产业的发展;玻璃制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船舶、制冷、食品包装、电光源等行业;压电晶体硅主要应用于通讯、计算机、广播电视、电子、仪器仪表、电子玩具等产业;高纯晶体硅是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光伏产业和半导体的重要材料;有机硅广泛应用于涂料、平面显示等领域。为此,河源在推进硅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树立“链式发展”理念,注重产业链条的上下延伸衔接,努力将石英石资源发挥出最大功效。
(三)树立“高端引入”理念
结合河源市硅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科学的资源观、利益观、要素观、机遇观和决策观,加强对硅产业发展形势的研究,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高产业链、高附加值、高节能环保和重点发展硅精深加工中高端产业的发展思路,大力引进硅产业龙头骨干项目,配套引进硅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积极引进硅产业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新工艺、新产品项目,实现硅产业现代科技、人才、资本、管理等优势生产要素向河源市聚集,推动硅资源节约利用、集约利用和高效利用,走出一条企业集中、行业集约、产业集聚的硅产业发展路子,打造岭南“硅谷”。
三、着力构筑硅产业发展体系
(一)强化硅资源管理体系
开展资源普查。组织开展硅资源全面普查和综合研究,以河源断裂带为主线,查明全市石英矿范围、规模、远景资源储量,提出有利远景地段。并根据普查情况,编制《河源市石英石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为河源市硅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原料保障。
优化资源配置。建议成立市硅资源开发管理公司,统一协调管理全市硅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石英矿开采和石英砂成品有效管理模式。对已经取得硅资源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应鼓励和帮助其积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扭转目前资源贱卖的生产经营局面。对未按河源市硅产业发展导向要求,或不具备发展硅精深加工实力的矿山企业,到期采矿证不再续期,由市有关部门依法收回。积极探索“以项目配置资源”开发新模式,对落户河源市的硅资源精深加工大项目、大企业,具备硅资源开采条件和能力的,可由市硅资源开发管理公司有偿授权其在规定的开采年限、开采规模、开采范围内采掘石英石原料,但所采掘原料必须用于本项目、本企业精深加工,不得转售。
加强资源监管。严格依照《矿产资源保护法》及资源开采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整顿和规范硅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等各种违法行为。
(二)构筑硅产业发展体系
做好产业规划。加强对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研究,结合河源市硅资源储量、品位、质量、特征及条件,立足硅产业发展形势及市场需求,重点发展精细硅微粉、石英玻璃及新型电光源、普通玻璃工业、高纯压电晶体、高纯晶体硅(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等产业链。加强对硅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尽快组织编制《河源市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力争近年内河源市硅精深加工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引进一批龙头骨干项目,带动相关项目加速集聚,逐步建立起硅微粉、太阳能光伏玻璃、晶体元器件、新型电光源、高纯晶体硅等中高端产品生产线,并延伸和形成产业链,到2015年,全市硅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年利税达到16亿元以上。
设立产业园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和节能减排的原则,规划设立1个硅原料加工区和若干个精深加工区。原料加工区拟规划在石英石资源相对富集区域,集中进行石英石原料的破碎、加工、酸洗及提纯,为精深加工产业链提供初级原料。精深加工区分别在省级示范园或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设立硅产业园(即园中园),其中省级示范园重点发展新型电光源、压电晶体、高纯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玻璃及其延伸产品,与河源市现有手机及配套元器件、电子电器、LED等产业相配套;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高纯硅微粉、石英玻璃、玻璃制品、有机硅及其延伸产品,与现有规划发展的新材料、电子电器产业相衔接。同时,加快推进园区电力供应、区域环评及环保设施建设,促进园区基础配套、产业配套、服务配套。
强化产业招商。围绕产业链条培育及发展方向,完善产业招商激励机制、评估机制、约束机制、吸引机制和考核机制,以重大项目招商为主线,推进以资源带项目招商,加大对硅产业发达地区招商,委托硅产业行业协会招商,推行大项目大企业个性化招商,加快引进一批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龙头骨干项目,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加速集聚。当前招商工作的重点,是要跟进落实好南玻、台玻两大项目。其中南玻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项目,经河源市与投资方多轮接洽和共同推进,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河源市经贸局将进一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项目早日落户河源市;台玻矿业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中,根据该项目规划,计划新上硅钙板和人造大理石生产线。
四、积极优化硅产业发展环境
(一)优化硅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为吸引更多的硅精深加工项目落户河源市,建议从项目用地、技改创新、信贷融资、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硅产业政策扶持。一是对落户河源市的技术含量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研发投入较大的硅精深加工企业,给予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并视企业规模和效益、建设周期等情况,在用地价格上给予优惠。二是对落户河源市的硅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按企业对本级财政税收贡献大小,从本级财政中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给该企业作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对设立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研发资金扶持。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硅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四是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鼓励硅精深加工企业加大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动态申报制度,支持企业申报列入国家新产品目录,享受国家先征后退税收优惠政策。
(二)优化硅产业发展服务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河源市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硅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以市政府的名义,聘请国内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硅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小组,为河源市制订硅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论证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加大优质服务。发挥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省级名牌名标,帮助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扶持资金,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进、人事代理、劳务招工等优质服务,促进河源市硅产业尽快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
一、正确审视硅资源开发现状
(一)“储量大、质量好”是最大优势
据有关地质专家分析研究,河源市石英矿资源丰富,是华南地区罕见的优质石英石资源基地,资源储量及矿石质量可与“中国石英中心”——江苏省东海县相媲美。
一是成矿分布好。河源市石英石主要分布在源城白石嶂(火沥山)→东源县蓝口、柳城→龙川县佗城南径、黄石黎咀、麻布岗东与兴宁交界处的咸水一带,整体位于河源深断裂带上,成矿地质条件优越,具有巨大的成矿潜力,是开发石英矿的理想宝地。在东源曾田、连平、紫金等其他局部地段,亦蕴藏有石英矿。
二是资源储量大。目前河源市仅在东源县蓝口至柳城镇一带进行勘查,估算预测总资源储量约2.2亿吨。其他地区均为地质调查估算资源量,其中源城白石嶂(火沥山)约1亿吨,龙川县约1亿至1.5亿吨。据此估算,全市石英矿总资源量约在4~4.5亿吨,超过江苏东海石英资源总储量3亿吨的规模。
三是矿石质量优。河源市石英矿石矿物成分简单,矿石与围岩界线清晰,易选。有害组分Fe2O3、AL2O3、CaO、TiO2、P2O5等杂质含量较低,符合工业要求,矿石质量较好。根据石英矿勘查规范,河源市石英矿为Ⅰ类矿,局部地段石英矿洁白无暇,SiO2含量可达99.99%,可用于制造特种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等,与江苏东海石英石质量相媲美。
四是开采条件佳。河源市石英矿矿体裸露地表,矿层厚1.5~85m,平均厚大于20m,上覆层厚0.5~3.5m,剥采比小,适宜露天开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及环境地质条件简单;矿石放射性含量低,成矿区位于基本地震烈度Ⅵ度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有资源、无产业”是最大短板
尽管河源市石英石资源丰富,但由于发展理念、资金实力、技术市场滞后等方面原因,致使河源市在石英石资源开发利用上长期处于“有资源、无产业”状态,资源优势远未得到发挥,与河源市石英石资源基地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
一是开采利用程度低下。目前河源市有开采许可证的石英石矿山8个,其中东源县7个、紫金县1个,合计石英石保有储量约200万吨,占全市石英矿总储量份额较小,其中最大的约110万吨,其余的约在10~30万吨。东源县作为目前河源市石英石资源开采加工企业最聚集的县区,现有石英石生产加工企业32家,主要聚集于柳城、蓝口一带,主要生产加工石英干砂和潮砂,是硅产业最初级的原料,而硅精深加工业尚无涉及。
二是资源产品价格低下。由于河源市硅精深加工业没发展起来,目前河源市石英砂主要销往省内的珠三角地区和省外的浙江、江苏东海等地,石英砂价格约在100~200元/吨。而这些石英砂被加工成浮法玻璃后,每吨价格在2000元;加工成熔融石英后,每吨价格在2500元;加工成硅微粉后,每吨价格在5000元;加工成碳化硅后,每吨价格在7000元;加工成太阳能玻璃后,每吨价格在1万元;加工成石英管后,每吨价格在4.5万元;加工成多晶硅后,每吨价格在100万元;加工成单晶硅后,每吨价格在300万元,价格悬殊十分巨大。
三是经济效益水平低下。目前河源市石英砂年产量约在50万吨,年产值约0.8~1亿元,年税收约2000万元。而江苏东海每年大约消耗100万吨石英砂,用于精深加工石英玻璃管、熔融石英、碳化硅、硅微粉、电光源、晶体谐振器、玻璃制品等10多个系列的数百个品种,创造了110亿的年产值,10多亿的年税收。随着该县太阳能组件、集成电路等一批高新技术项目的陆续步入产业化生产,规模效益还将进一步提升。与之相比,河源市资源投入产出比仅及该县的2%,差距巨大,推进河源市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迫在眉睫。
二、科学提升硅产业发展理念
(一)树立“拥硅为王”理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及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兴起,对硅材料产品的需求迅速增加,95%以上的半导体器件、99%以上的集成电路均用硅制作。目前,硅产业支撑了2000多亿美元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数以万亿美元计的电子、计算机、通讯等信息产业及太阳能光伏产业。正因为如此,硅产业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朝阳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我国也已将硅产业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而石英石资源作为硅产业发展的基础原料,正在成为战略投资者争夺的焦点。谁拥有石英石资源,谁就占据硅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为此,河源市经贸局应该深入贯彻落实河源市委、市政府推进资源有序开发和大力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的战略决策部署,切实树立“拥硅为王”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和十分珍惜宝贵的石英石资源,牢牢把握石英石资源开发利用主动权,千方百计开发利用好石英石资源,决不浪费和贱卖资源。
(二)树立“链式发展”理念
由于硅固有的物理和化学特征,决定了石英石是一种用途极为广泛的原料资源。依据现有工艺技术及产品用途,石英石资源可用于制造硅微粉、石英玻璃、玻璃制品、压电晶体谐振器、高纯晶体(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等6大产业链系列产品,其中硅微粉系列产品广泛用于化工、电子、集成电路(IC)、电器、塑料、涂料、高级油漆、橡胶、国防等领域;石英玻璃制品直接带动电光源、灯具、电器附件以及整个照明电器产业的发展;玻璃制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船舶、制冷、食品包装、电光源等行业;压电晶体硅主要应用于通讯、计算机、广播电视、电子、仪器仪表、电子玩具等产业;高纯晶体硅是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光伏产业和半导体的重要材料;有机硅广泛应用于涂料、平面显示等领域。为此,河源在推进硅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树立“链式发展”理念,注重产业链条的上下延伸衔接,努力将石英石资源发挥出最大功效。
(三)树立“高端引入”理念
结合河源市硅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科学的资源观、利益观、要素观、机遇观和决策观,加强对硅产业发展形势的研究,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高产业链、高附加值、高节能环保和重点发展硅精深加工中高端产业的发展思路,大力引进硅产业龙头骨干项目,配套引进硅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积极引进硅产业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新工艺、新产品项目,实现硅产业现代科技、人才、资本、管理等优势生产要素向河源市聚集,推动硅资源节约利用、集约利用和高效利用,走出一条企业集中、行业集约、产业集聚的硅产业发展路子,打造岭南“硅谷”。
三、着力构筑硅产业发展体系
(一)强化硅资源管理体系
开展资源普查。组织开展硅资源全面普查和综合研究,以河源断裂带为主线,查明全市石英矿范围、规模、远景资源储量,提出有利远景地段。并根据普查情况,编制《河源市石英石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为河源市硅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原料保障。
优化资源配置。建议成立市硅资源开发管理公司,统一协调管理全市硅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石英矿开采和石英砂成品有效管理模式。对已经取得硅资源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应鼓励和帮助其积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扭转目前资源贱卖的生产经营局面。对未按河源市硅产业发展导向要求,或不具备发展硅精深加工实力的矿山企业,到期采矿证不再续期,由市有关部门依法收回。积极探索“以项目配置资源”开发新模式,对落户河源市的硅资源精深加工大项目、大企业,具备硅资源开采条件和能力的,可由市硅资源开发管理公司有偿授权其在规定的开采年限、开采规模、开采范围内采掘石英石原料,但所采掘原料必须用于本项目、本企业精深加工,不得转售。
加强资源监管。严格依照《矿产资源保护法》及资源开采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整顿和规范硅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等各种违法行为。
(二)构筑硅产业发展体系
做好产业规划。加强对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研究,结合河源市硅资源储量、品位、质量、特征及条件,立足硅产业发展形势及市场需求,重点发展精细硅微粉、石英玻璃及新型电光源、普通玻璃工业、高纯压电晶体、高纯晶体硅(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等产业链。加强对硅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尽快组织编制《河源市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力争近年内河源市硅精深加工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引进一批龙头骨干项目,带动相关项目加速集聚,逐步建立起硅微粉、太阳能光伏玻璃、晶体元器件、新型电光源、高纯晶体硅等中高端产品生产线,并延伸和形成产业链,到2015年,全市硅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年利税达到16亿元以上。
设立产业园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和节能减排的原则,规划设立1个硅原料加工区和若干个精深加工区。原料加工区拟规划在石英石资源相对富集区域,集中进行石英石原料的破碎、加工、酸洗及提纯,为精深加工产业链提供初级原料。精深加工区分别在省级示范园或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设立硅产业园(即园中园),其中省级示范园重点发展新型电光源、压电晶体、高纯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玻璃及其延伸产品,与河源市现有手机及配套元器件、电子电器、LED等产业相配套;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高纯硅微粉、石英玻璃、玻璃制品、有机硅及其延伸产品,与现有规划发展的新材料、电子电器产业相衔接。同时,加快推进园区电力供应、区域环评及环保设施建设,促进园区基础配套、产业配套、服务配套。
强化产业招商。围绕产业链条培育及发展方向,完善产业招商激励机制、评估机制、约束机制、吸引机制和考核机制,以重大项目招商为主线,推进以资源带项目招商,加大对硅产业发达地区招商,委托硅产业行业协会招商,推行大项目大企业个性化招商,加快引进一批硅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龙头骨干项目,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加速集聚。当前招商工作的重点,是要跟进落实好南玻、台玻两大项目。其中南玻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项目,经河源市与投资方多轮接洽和共同推进,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河源市经贸局将进一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项目早日落户河源市;台玻矿业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中,根据该项目规划,计划新上硅钙板和人造大理石生产线。
四、积极优化硅产业发展环境
(一)优化硅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为吸引更多的硅精深加工项目落户河源市,建议从项目用地、技改创新、信贷融资、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硅产业政策扶持。一是对落户河源市的技术含量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研发投入较大的硅精深加工企业,给予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并视企业规模和效益、建设周期等情况,在用地价格上给予优惠。二是对落户河源市的硅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按企业对本级财政税收贡献大小,从本级财政中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给该企业作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对设立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研发资金扶持。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硅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四是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鼓励硅精深加工企业加大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动态申报制度,支持企业申报列入国家新产品目录,享受国家先征后退税收优惠政策。
(二)优化硅产业发展服务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河源市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硅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以市政府的名义,聘请国内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硅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小组,为河源市制订硅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论证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加大优质服务。发挥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省级名牌名标,帮助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扶持资金,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进、人事代理、劳务招工等优质服务,促进河源市硅产业尽快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