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30日讯 金路集团晚间公告就2012年1月18日,某媒体刊登文章《金路石墨烯“小成”同行:离产业化还远》;以及网络媒体对“利用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出石墨烯三维网络结构材料”入选“2011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进行澄清。公告称中科院金属所石墨烯尚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并表示研究开发工作面临极大风险;且其专利权属于中科院金属所所有。
目前,中科院金属所石墨烯尚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后续研究开发工作可能会遇到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导致研究开发失败,研究开发工作面临极大风险。
金路集团认为,本次入选“2011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目录的“利用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出石墨烯三维网络结构材料”,由中科院金属所申报,并正在申请两项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日期:2011年3月10日,申请号:201110056973.3;申请日期:2011年4月8日,申请号:201110088423.X)。并表示,申报和专利申请时间均在中科院金属所与金路集团合作之前,这两项专利申请如果获得专利授权,其专利权属于中科院金属所所有。
针对与中科院的合作问题,该公告称,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的合作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后,继续合作需另行协商,对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目前,中科院金属所石墨烯尚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后续研究开发工作可能会遇到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导致研究开发失败,研究开发工作面临极大风险。
金路集团认为,本次入选“2011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目录的“利用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出石墨烯三维网络结构材料”,由中科院金属所申报,并正在申请两项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日期:2011年3月10日,申请号:201110056973.3;申请日期:2011年4月8日,申请号:201110088423.X)。并表示,申报和专利申请时间均在中科院金属所与金路集团合作之前,这两项专利申请如果获得专利授权,其专利权属于中科院金属所所有。
针对与中科院的合作问题,该公告称,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的合作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后,继续合作需另行协商,对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