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青海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扩张。
西宁市与海东市禁止新建或扩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项目;不再审批、核准水泥、铁合金、碳化硅、铅锌冶炼等行业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污染排放不达标,产业布局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及异地搬迁项目。
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新增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全省重点地区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批,实施区域污染物新增量指标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实际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实施不同倍量的总量置换削减措施,排污指标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