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掉“致癌”标签,中国钛白粉出口迎巨大利好


来源:中国粉体网   平安

[导读]  不仅使企业减少了在国际竞争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而且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国际钛白粉品牌中的口碑和知名度。

中国粉体网讯  近日,欧盟常设法院宣布废除将二氧化钛作为吸入某些粉末形式的致癌物质的分类和标签。

2016年6月,法国公开发表了关于二氧化钛安全隐患的文章;同年9月,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指出E(171)二氧化钛在用作食品添加剂时不会造成重大安全风险,大多数成员国支持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立场并要求公布更多的数据;2019年,欧盟委员会将钛白粉列为致癌物质,其依据为粒径小于1微米的钛白粉,有可能被吸入身体,引发癌症。虽然并不会禁止钛白粉的使用,但是钛白粉的使用需要在其标签中添加警告。这一规定,引起了涂料企业,特别是粉末涂料企业以及钛白粉制造商协会(TDMA)的争议,并对此规定向欧盟法院投诉。

2020年2月,根据欧盟CLP法规(EC)1272/2008的第14次修订文件,欧盟委员会将二氧化钛分类为吸入致癌性类别2,即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占比大于等于1%的二氧化钛粉末被认为具有潜在吸入致癌毒性(H351)。2022年2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关于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 (E171) 的第 1333/2008 号条例 (EC) 的附件Ⅱ和Ⅲ,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后,二氧化钛作为食品添加剂在欧盟被全面禁用。

而二氧化钛的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以及下游用户均对此分类表示强烈反对,并联合向欧洲普通法院提起了诉讼。近日,这场维持了好几年的争议终于迎来曙光,欧洲法院认为基于目前的证据,欧盟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在评估吸入致癌性的科学研究的可接受性和可靠性中犯了明显的错误,其评估结论违反了欧盟CLP法规制定的致癌物质分类和标签标准,因危害分类应基于物质的内在固有属性,而非受若干因素影响的特性,如果说致癌性只与某些可吸入的二氧化钛颗粒和肺负荷有关,它只能是特定的补充条件,而并非二氧化钛的内在固有属性。因此该判决也要求欧盟委员会必须在一年内填补因分类变更无效而产生的任何法律措施的更正。

这一消息对于中国钛白行业来说,无疑是巨大利好,不仅使企业减少了在国际竞争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能够吸引更多客户放心购买、使用钛白粉产品,而且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国际钛白粉品牌中的口碑和知名度。

参考来源:中国化工报、龙佰集团、瑞欧科技。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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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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