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好声音】代表提议取消对钠离子电池等征收消费税!


来源:中国粉体网   乔木

[导读]  全国人大代表施文美:取消对新型储能电池征收消费税;童明全代表:将钠离子电池纳入免征消费税范围。

中国粉体网讯  


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取消对新型储能电池征收消费税


“电池消费税执行出现‘一刀切’现象,制约了行业创新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对新型电池征收消费税,导致了新型电池成本高、市场推广艰难的现象,严重制约了行业创新和产业化步伐。


她建议,为了更好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取消对新型储能电池征收消费税。


施文美介绍,近年来,我国电池材料研究处于国际先进行列,各类新型电池层出不穷,钠离子电池、钠氯化镍电池、锌镍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已实现产业化,后续镁离子电池、氟离子电池等也将从实验室走出。“由于没有在免征消费税的电池名单中,基层税务机关只能按照列举法对这些新型电池征收消费税,这无疑制约了电池行业绿色发展和创新,也跟不上国际能源革命和全球新能源竞争的需求。”施文美说。


对此,施文美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尽快重新修订电池消费税相关政策,将应征消费税的电池种类在文件中列举,对未列举的电池免征消费税,或将钠离子电池、钠氯化镍电池、锌镍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已实现产业化的新型电池,包括正在研发但尚未产业化的镁离子电池、氟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列入免税电池种类,进一步加大支持新能源电池行业的技术创新力度;二是在国家层面修改政策未出台的情况下,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未被纳入列举免税名录的新型电池进行消费税减免,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国电池行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使我国在新一轮新能源产业布局上占据先发优势,巩固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童明全代表:将钠离子电池纳入免征消费税范围



今年以来,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电池安全性备受关注。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有益补充,钠离子电池具有高安全性、高比功率、高转换率、长循环寿命等特点,在高低温条件下性能稳定。当前,国内部分新能源企业已实现钠离子电池量产,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与中科海钠合作,构建了钠离子电池全产业链,积极推进产品应用。但是,由于钠离子电池产业处于产业化前期,生产成本及应用开发成本较高。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其生产加工环节仍需缴纳4%的消费税,暂时无法享受绿色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政策,增加了应用推广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童明全表示,为了更好体现财税政策对绿色环保产业的调控、引导及对新兴产业的支持,进一步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政策,将钠离子电池列入消费税免税范围,促进新兴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


参考来源:新华社、山西日报等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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