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从2004年起,花三年时间用“四板斧”砍出了稀土产业,从根本上实现了稀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第一“斧”,组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作为赣州惟一的稀土采矿权人。赣州境内9个稀土资源县稀土采矿权作价入股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将稀土开采原有的几百个矿点、上千个投资主体,整合成了现在的88本采矿权证,矿山由原来的118个整合为目前的66个。通过计划开采、配额管理、压缩矿产矿点等措施,严格控制了生产规模和总量,其稀土原矿年开采量从原有的1万多吨压缩至现在的7000吨。
第二“斧”,打击和取缔无证非法开采。
第三“斧”,打造稀土超百亿的产业集群。卖稀土原矿,只是做了“工业农民”,其资源优势难以变为经济优势。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延伸稀土产业链,把稀土开采、分离、冶炼、深度加工做成超百亿的产业集群。具体举措是集约利用稀土资源,控制稀土原矿产品流向。一是原矿产品重点供应本地能进行二、三道加工的企业;二是引进外地深度加工的企业和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确保这类企业有足够的原矿产品供应。集约利用和控制流向后,稀土开采量下降了三分之一,稀土产业的产值反而从原来不到10亿元增加到目前的40多亿元,从而实现了资源价值的提升。
第四“斧”,稀土资源转型开采。从今年开始,赣州实行对稀土资源的转型开采,在原有开采合同到期后,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对所属名下的矿点,采取招标开采、合资开采、入股分红和按稀土原矿价款一定比例收取受益金开采,并重新签订新型的开采合同,彻底打破了以往对稀土资源只有所有权而没有受益权的利益分配格局。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从原来的只收取每吨300元的管理费,到目前收回采矿权的补偿金和所有权受益金合计约每吨6000元,有效地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益。
第一“斧”,组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作为赣州惟一的稀土采矿权人。赣州境内9个稀土资源县稀土采矿权作价入股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将稀土开采原有的几百个矿点、上千个投资主体,整合成了现在的88本采矿权证,矿山由原来的118个整合为目前的66个。通过计划开采、配额管理、压缩矿产矿点等措施,严格控制了生产规模和总量,其稀土原矿年开采量从原有的1万多吨压缩至现在的7000吨。
第二“斧”,打击和取缔无证非法开采。
第三“斧”,打造稀土超百亿的产业集群。卖稀土原矿,只是做了“工业农民”,其资源优势难以变为经济优势。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延伸稀土产业链,把稀土开采、分离、冶炼、深度加工做成超百亿的产业集群。具体举措是集约利用稀土资源,控制稀土原矿产品流向。一是原矿产品重点供应本地能进行二、三道加工的企业;二是引进外地深度加工的企业和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确保这类企业有足够的原矿产品供应。集约利用和控制流向后,稀土开采量下降了三分之一,稀土产业的产值反而从原来不到10亿元增加到目前的40多亿元,从而实现了资源价值的提升。
第四“斧”,稀土资源转型开采。从今年开始,赣州实行对稀土资源的转型开采,在原有开采合同到期后,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对所属名下的矿点,采取招标开采、合资开采、入股分红和按稀土原矿价款一定比例收取受益金开采,并重新签订新型的开采合同,彻底打破了以往对稀土资源只有所有权而没有受益权的利益分配格局。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从原来的只收取每吨300元的管理费,到目前收回采矿权的补偿金和所有权受益金合计约每吨6000元,有效地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