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2019年,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突破,2020年对于绿色矿山建设,将是更为关键的一年!
2019年,赣州市地方标准《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通过专家评审。专家组对两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定和充分讨论,认为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合理,可操作性强,体现了赣州矿产资源特色,一致同意通过审定。近日,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并联合中科院郑州研究所获悉,《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两项赣州市地方标准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了钨矿及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要求,贯穿矿产资源开发的整个生命周期,适用于绿色矿山的建设、评估、认定、核查等。此次公告发布的《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两项标准是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制定的赣州市首批市级地方标准,也是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市级地方标准。
早在2018年10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已正式实施。这是目前全球发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将对我国矿业行业的绿色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根据国家6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2020年矿业发展新模式,各省积极在行动:
贵州:明确到2020年底前完成800个以上绿色矿山建设、选择6个~8个矿产资源重点县(市、区)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争取创建2个~3个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湖南:到2020年,湖南省矿业产业要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新建矿山企业必须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完成100家在建、生产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大中型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85%以上;在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面,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面积2000公顷,土地复垦面积500公顷;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面,于2020年前启动首批8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等。
黑龙江:到2020年,建设1~2家绿色矿业示范区,确立建设100家绿色矿山,择优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申报工作。
内蒙古:到2020年,全区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300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青海:明确格尔木市、都兰县、大柴旦3个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大中型矿山力争2020年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省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5%,2025年达到50%,2030年所有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陕西: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树立10个绿色矿山典范,建成100个绿色示范矿山,推进提升1000个矿山绿色建设水平,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发展模式。
绿色矿山建设已经迫在眉睫,未来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或将退出市场!
资讯来源:
赣州市人民政府、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