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 证:工商信息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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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项目
2013年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用于推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并说明其他企业可参考执行。
之后,随着2017年月初山西省西安市35家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向社会公开在线监测数据,公众监督企业污染状况的大幕就此拉开,越来越多企业通过污染源发布系统向公众展示监测数据,随之更多的民众也参与到监督监察的过程中。多个省份也先后出台政策文件,明确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总部位于中国镁都辽宁省大石桥市的某企业是以生产碱性烧成砖为主的中型股份制民营企业拥有两条116米超高温隧道窑、十台半自动电动螺旋压力机等多套先进生产系统,年产碱性烧成砖约5万吨,因此在早之前就积极响应政策文件要求,搭建污染源治理设置及监测站房等装置。此次,我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LED企业自行公布系统为用户企业实现了监测信息数据的公开。
该系统可直接将污染源检测设备的数据实时发布到LED显示屏,LED控制屏与数据采集传输仪连接,通过多种形式,从环保数采仪上采集数据,在LED显示屏上实时显示监测信息。
• 支持多种环保数采仪上位机
• 在线显示多个数据显示
• 支持网络,485,232等多种通信方式
• 可以采用有线,无线,3g,4g等通信方式
• 支持环保212国标协议
• 支持modbus通信协议
项目的实施,有效实现了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的公开与透明,作为对外展示的“门户”之一,长期、连续、稳定的运行展示,不仅积极响应了政策标准,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提供技术保障,同时,也有极大的提高了企业公众形象,有利于企业更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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